4)第67章种福宝7_革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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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。”霍崇连忙否定。

  李捕头这才说道:“牛杀不得。”

  之后李捕头怕他解释不清楚,就请了县里管法律的吏员向霍崇解释。

  清代明文规定,禁止宰杀耕牛,因为耕牛是开垦田地,播种粮食的必需牲畜,它的作用是非常大的,而世间可以吃的食物何其多,又何必宰杀耕牛呢?

  吏员直接告诉霍崇《大清律例》中规定,所有宰杀耕牛、私自开圈店或是贩卖耕牛的人都要受到一定的刑罚。第一次犯法的人,戴枷两个月,杖刑一百;再犯,发配到附近充军。即使杀的是自己的耕牛,也会按照盗窃耕牛的罪行来判。如果宰杀别人的耕牛,那受到的刑罚就更重了。

  “不许私自贩卖耕牛?”霍崇看到了商机。

  “当然不许私自贩卖!”吏员强调道。

  “那要怎么才能卖牛?”霍崇觉得卖牛是个很不错的行业,自己已经养了不少兔子,虽然兔子与耕牛之间有巨大差距,但是好歹都是饲养业。

  制作各种富含蛋白质的饲料,霍崇看过好多说明文档。里面不少都颇有能轻松执行的部分。

  吏员这次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打量了霍崇几眼,这才说道:“霍爷,可别说俺没说在头里。你若是想养牛来卖,可得交税。”

  “哦……交税么?”霍崇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劲,连忙追问,“不知道得交多少税?”

  “养牛交税可不低。这得县里,保不准得府里都得备案。这不是小事。”

  霍崇连忙退而求其次,“若是养牛不成,养驴养马,这个总行吧?”

  “霍爷,俺不是看不起你。你这么弄,可别等俺们去收税的时候,你又说东道西,弄得大伙下不了台。”

  没办法,霍崇只能先回去再想想。想肯定是想不出什么来,霍崇就跑去了临淄县,去见了还算见过世面的杨友芳。

  听霍崇说居然想养牛,养马,养驴子。杨友芳立刻问道:“霍爷,难不成你和官道上的兄弟们有交情?”

  “俺从来没和吃官道上生意的兄弟们打过交道。”

  杨友芳微微皱起眉头,“若是没打过交道,霍爷怎么就想吃这一路了?”

  “不是想挣点钱么?”霍崇笑道。

  “挣钱吃这一路可不容易。”杨友芳叹道:“现在谁家能有马匹,可就是富户。这人吃马喂,一点都不便宜。”

  说着,就给霍崇介绍了一下现在的市场价格。清代马匹一般15两左右,但是好的战马可以贵上一倍。

  霍崇也忘记了自己在哪里看到的。好像是普通短工,相当于今天的兼职,一天一般最少30文;高级技工一天100-200文左右;按月领取的普通工人,月薪在300-1500文之间,一个月连1两银子都拿不到;地主家的长工,年薪也不过10两左右。

  从杨友芳的介绍里,这时候一个养马的马场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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