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十八岁,卜卜脆_上她的船(1V1,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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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一辆火车从万姿脑子碾过。

  十八岁,卜卜脆。

  她扶着洗手台,眼前一阵发黑。

  原来是个弟弟,比她小七岁的弟弟。

  幸好没真的睡,不然都濒临犯罪了。

  万姿好不容易回过神,宋佳音还在叨逼叨:“你不要觉得人家才十八岁,十万块好赚哦,他的鸭头要抽,他坐台的地方也要抽……”

  “坐台?”万姿抓住了关键,“他在哪里坐台?”

  “兰桂坊那家酒吧,Boroski啊。下次咱们一起去吧,那里哥哥弟弟都很帅。”

  “再说再说。”万姿简直鬼使神差,“你给我个联系方式呗。”

  静了静,她补充:“酒吧的,还有梁景明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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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挂掉宋佳音电话,已临近退房时间。万姿收拾好东西,打的回家。

  一路上她都在犹豫,想给梁景明打电话,却生不出勇气。

  倒不是还想联系,她就是想给人道个歉。

  昨晚她应该刺痛他了。

  万姿的家在北角柏蔚山,两房结构不到四百呎,肯定跟半山豪宅不能比,但一个月租金要将近叁万。

  当时会租下来,她就看中了这房在底层,还附送一个大露台。适合搞搞派对什么的,拓展她的业务社交圈。

  然而万姿还没从的士上下来,就看到露台旁站着一个人。

  丁竞诚。

  这人有完没完。

  万姿简直想掉头回去继续住酒店,然而丁竞诚一下便看到了她。不得不迎过去,挤出一个笑:“丁总,你怎么……?”

  “本来昨天就要给你,谁知道你没回家。”丁竞诚讲得慢条斯理,却隐隐令人胆寒,“喏,生日礼物。”

  万姿下意识接过,那竟是一个笼子。掀开遮掩的绒布,里面有一只狗在酣睡。

  胡麻色小柴犬,像块烤糊的毛茸茸小面包。交往时她曾告诉丁竞诚,这是她最喜欢的狗种。

  但万姿知道不能收:“谢谢你的好意。但丁总你看我工作忙,哪有时间照顾狗。”

  “没时间照顾狗,有时间找鸭是吗。”

  万姿愣住,感觉全身寒毛都立起来了。血往头上涌,她受够了。

  她没法再维持表面平和:“我们已经分手了,请你不要过度关注我的生活。丁竞诚,不要让我可怜你。”

  置若罔闻,丁竞诚只盯牢她:“收下这只狗,我以后不会再找你。”

  “我不收。”万姿针锋相对。

  “你不收我就弄死狗。”丁竞诚甚至带了抹笑。

  操操操,万姿在心里疯狂问候丁家老母,但她不敢再拒绝。

  她知道他一定做得出,只是不知道他已经疯得这么厉害。

  “好,我收。”万姿真的气死了,“但既然你送的,我总得给狗好好起名,纪念你一下吧。”

  她也笑:“我准备叫它老二。”

  当丁竞诚脸上失去血色,万姿终于舒畅起来。打蛇打七寸,她最清楚怎么刺痛他。

  他以为送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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