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七十章 偶遇慕妈妈_老子是无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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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错还全在我似的。

  虽然,我受惯了世间的人情冷漠,但面对这样的事,我心里也难免不舒服,忽然觉得,城市越大越繁华,人们就越冷漠越无情,相反。像韩爷爷的那个小村庄,住在里面的穷苦村民,却是淳朴与善良的。

  在我神游感慨之际,红色跑车副驾驶的一名美女囔囔着叫喊了一声:“昊哥,别耽误时间了,给他两百块钱,赶紧走吧!”

  富二代听完,看了下时间,随即很不情愿的掏出二百块钱甩到我身上,便扬长而去。ad_250_left;

  在富二代登上他的跑车后,我从地上捡起了二百块钱,悻悻的爬了起来,然后,我颤颤巍巍的走到红色跑车的车窗边,拿着钱,丢回给了富二代,并开口道:“我不是碰瓷的!”

  我的嗓子,由于喝了韩爷爷的药,再加上毁容时惨叫的声音太大,喉咙都裂开了,声音变的特别沙哑,就如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发出的声音一样。

  说完这句话,我就落魄的离开了。

  我不想惹事,但我也不想活的没一点尊严,即便全世界都看不起我,我也要保持着内心里的这份正气,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。不在乎别人的指指点点,可是,我不得不在乎自己的本性,任凭世间浑浊不堪,我依然想做到,不忘初心。

  秉持着这一份信念,以及救父的决心,我一定会,好好的活着,不管面临多大的痛苦与折磨,我都能承受,没有什么事,能改变我的决心。

  不知不觉,我走出了这片闹市,来到了一条小巷内。

  巷子里飘荡着浓郁的饭菜香,街道的两旁基本都是饭馆小店,这就像是一条小吃街,有着各式各样的餐馆,来到这条街,我的肚子不由自主的就咕咕直叫,口水也从嘴里生出。

  虽说我不缺钱,但我现在扮演的是一个从乡下来城里的打工仔,我就要演的绘声绘色,绝对不容许露出一丝马脚,所以,我不可能去大饭店吃饭,只能在这挑了一家还算比较干净的小饭馆。

  然而。我这脚步都没迈进饭店的门槛,里面的店老板就把我给拦下了,他对着我凶恶道:“出去出去,我们这里不接受乞讨!”

  我的形象,确实容易让人误解成乞丐,本来我就长得膈应人,穿的破烂,刚才又被车撞的躺在地上,身上实在是狼狈至极,人家嫌弃我,也在情理之中,我并不怪老板,只是抬头,眼神坚定的对他说道:“我不是要饭的,我有钱!”

  说完,我直接越过老板,走进了饭馆内,走到角落里的一个桌子边,我才停了下来,我把身上的破背包放在了凳子上,然后摘下帽子,坐了下来。

  我对吃没什么要求,填饱肚子就行,于是,我直接点了碗青菜面,老板本来就有够嫌恶我的,现在看我只点了碗几块钱的面,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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