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十五章 法对各国宗教创建、宗教外事机构的影响_论法的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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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合道德的性格,所以,若非此处讨论的话题比较严肃,我会建议大家去剧院看看。

  我们会因宗教华美靓丽的外观而志趣高昂,这种宗教更能讨我们欢心。越是富有的庙宇、僧人,对我们的吸引力越大。因此穷困也能成为民众信仰宗教的一个原因,有些人明明自己是百姓穷困潦倒的元凶,却将宗教推出来做挡箭牌。

  第三节寺庙

  在给自己盖好房屋之后,文明人理所当然地想到,也应该给神明修一处居所。当人们祭拜神灵,或者有了期待、畏惧,想要寻觅神灵,都可以到这里来。

  还有什么地方,比一个能让大家贴近神灵、感知神灵的地方,一个能让人们诉说愁苦、烦闷的地方,更让人感到慰藉的呢?

  只有发展农业的民族才会自然而然产生这种想法,一个没有房屋的民族是不会想到修建寺庙的。

  正因为如此,成吉思汗才会对清真寺无礼[1287]。从穆斯林那里了解过伊斯兰教之后,这位可汗觉得所有的教义都是对的,可是只有一件事他理解不了,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去麦加朝拜真主,而不能就地参拜[1288]。鞑靼人对寺庙毫无概念,因为他们没有房屋。

  为什么鞑靼人一直非常宽容[1289],因为一个没有庙宇的民族,不会太看重自己的宗教。野蛮人在攻陷罗马帝国后马上成了基督徒;美洲蛮族轻易舍弃了自己的宗教;当欧洲传教士在巴拉圭建立了教堂,那里的人民就成为我们宗教忠实的信徒,也是因为这个。

  如果你误以为神明的所在是可怜人的保护区,那你一定会理所当然地认为,寺庙是最可怜的人,也就是罪犯的避难所;希腊的杀人犯会被驱逐出城市,远远地离开人群,对他们来说,唯一的房屋就是庙宇,唯一的保护者就是神灵,所以更是理所当然地有了这样的念头。

  这种行为一开始只发生在过失杀人者身上,慢慢地连穷凶极恶的罪犯也选择了这条路,于是,一个重大的矛盾出现了:难道他们对神灵的冒犯,不是比对人类更严重吗?

  在希腊,这种庇护所越来越多。塔西佗说,庙里到处都是无法清偿债务的欠债者和做了坏事的奴隶,这种事官员管不了,民众如同捍卫祭神仪式一般,捍卫人的罪责,元老院别无他法,只能削减寺庙的数量[1290]。

  摩西法非常高明,他为过失杀人者建立了一个保护区[1291],因为过失杀人虽然不算有罪,但死者家属并不愿意看到他们。犯有重罪的人没有避难所,也进不了保护区,因为无此资格。犹太人完全没有设立避难所的意识,因为他们时常迁徙,在易于拆分的帐篷中生活。他们虽然需要庙宇,可是听闻此事的罪犯们若从各个方向涌过来,他们的圣事一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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